一半央企把金融列入业务板块
“前几年,央企拿‘地王’,大搞房地产。现在央企又热衷搞金融,恐又造成企业成本增加,也恐引起全民浮躁搞金融。”刘俊海教授对此忧心忡忡。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曾表示,“从企业发展角度讲产业链扩展无可厚非,但现在一些央企发展副业或延伸产业链带有一定投机性,容易加大国有资产风险,由于央企在规模、资金上都有优势,贸然进入一些行业,可能会加剧泡沫化。”
鼎钧资本高级合伙人杨焕也对记者表示,“房地产繁荣使得投资房地产具有超额收益,扭曲了全社会的报酬结构,导致过量的创新要素(主要是资本和企业家才能)涌入房地产。央企大力发展金融会加重过度金融化。这种过度金融化使得在中国形成了‘土地财政—房地产—金融体系’的自循环模式。”
他认为,金融的发展过度并不是指金融发展太好,而是指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金融的高利润和高收入,破坏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和谐发展所带来的合理报酬结构,从而使得实体经济产生了明显的负效应。
他还分析说,“从表面上来看是金融资源的浪费,实际上金融的‘发展过度’会经过长时间的发酵催生强大的金融家阶层,这就是在经济系统内部产生了一个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从而会对政府的政策形成巨大的影响力,这是使金融监管具有很大难度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金融家阶层与实体经济部门的利益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实体经济的发展便会因此遭受不公平政策的影响,而这些政策很不利于国家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严重阻碍了产业的升级。”
王伟教授建议,要解决好央企热衷于投资金融行业,过度追逐眼前经济利益的问题,就必须对央企的功能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化定位和细分,并建立相应的业务发展考核机制促进其功能实现。对于投资类央企,应当鼓励适度发展金融业。但对于以从事实业为主的国企,则必须强调其在发展实体经济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借助于功能界定及考核机制,可以使企业的发展定位更加清晰,逐步使国有企业摆脱功利化、短视化的倾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崔玉娟教授建言,“金融企业作为资金支持的平台,其自身是通过资金服务功能获利;而实体企业是通过资金、资产、资源的转变而创造价值。只有实体企业的获利水平高于金融企业,才能激发实体企业提升获利空间,才会有利于企业脱虚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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