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向行政干预和法官腐败开刀
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一系列重要文件密集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其直接相关的法官队伍又是改革所触及的核心群体。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693家试点法院有序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试点。截至6月底,已有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7个省市的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85%以上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可以说,改革的阶段性成效已经显现。
在改革中,法官队伍呈现出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司法腐败,推进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走入深水区之际,半月谈记者走访了多地法院。
员额制改革:法官队伍“大洗牌”
——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群体之变(上篇)
员额制作为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这项改革的设计初衷是以入额法官为核心,建立“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独立性审判团队,逐步剥离束缚在法官身上的非审判事务,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此一来,这项让法官队伍“重新洗牌”的改革,必然触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被称为难啃的硬骨头。
法官精英化成大势所趋
贵阳市花溪区法院是贵州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半月谈记者在法院采访时,院长吴莎介绍,30名法官通过遴选成为全省首批员额制法官,形成了以中青年法官为主,年龄和学历结构更加合理的精英法官队伍,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过去谁都负责但是谁都不负责,现在权力和责任相一致,审判组织的规范化确定了法官的地位。”她说,通过司法改革,最终就是实现老百姓看得见的公正。
员额法官高燕、王珏告诉记者,心态和压力上,改革前和改革后肯定不一样。改革前听说这个事情,很迷茫、很彷徨,职业前景和发展方向到底怎么样是未知数。现在感觉到要承担责任,案子需要自己拍板,工作量随之增大。“现在我们的关注点就是怎么办好案。”
李岳,200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工作,2011年成为助理审判员,2015年入额成为审判员。她坦言,这次司法改革确实考虑到年轻人的利益,也是凭实力上岗。在闵行法院,有一些审判员没有入额;由于多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一些二线部门的老法官主动选择留在综合岗位。此外,在笔试和面试关,也有老资格的审判员被刷下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介绍,广东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面临的人案矛盾差异大,针对这种情况,省内明确提出全省统筹员额分配,适当向基层、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为20.8%。其中,珠三角5个地市案件量占全省近70%,员额占全省比例达65.56%。未能入额的法官有的成为法官助理、合议法官,有的负责审理简易案件,还有部分退休、调离或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