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明确组建时间表
1月19日上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原标题:国家监察委明确组建“时间表”
新京报讯 明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昨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全文公布,其中透露了上述消息。
自去年11月《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1月6日至8日召开的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确定了今年的七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会议公报称,“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纪委抓总,落实改革方案,推动制定国家监察法,筹建国家监察委员会”。
前期筹备 明年三月前基本到位
昨日公布的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则披露了国家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预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按照惯例,人代会一般在每年的三月召开。上述“时间表”表明,国家监察委预计在明年三月“揭开面纱”,届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三件与国家监察委有关的大事:国家监察法草案;关于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法律文件;国家监察委主任等国家监察委组成人员。
目前距离明年三月,只剩13个月。在这13个月内,中纪委如何抓总,完成国家监察委的前期筹备工作?
在报告中,王岐山明确了筹备国家监察委的“路线图”:“中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编制‘三定’规定”,“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
也就是说,国家监察委的前期筹备工作将紧锣密鼓展开。明年三月之前,中纪委将配合全国人大,完成监察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准备工作,国家监察法草案将在这13个月间,完成一审、二审,明年三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三审;与此同时,还要敲定国家监察委的“三定”方案,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转隶方案也将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