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保险业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行业参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历史方位和发力方向。
第一,推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十三五”时期正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阶段。保险业要从两个维度发力,推动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一方面,要增强消费者信心,持续增加有效需求。另一方面,要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助推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第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未来保险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方面大有可为。一是助推“银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开发适合老年人群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在为老年人送去更多关爱、提供更好服务的同时,赢得经济发展的“银发红利”。二是助力实现“老有所养”。三是助力完善健康保障体系。保险业要顺应国家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大趋势,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着眼于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推动形成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等相衔接的、贯通生命全周期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三,实现社会保障更可持续。保险在助力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减轻国家社会保障的负担。另一方面,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通过一部分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替代政府公共服务,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提供经办服务,实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运营成本更低、服务更好、专业性更强。
(二)突出关键环节,抓好补齐社会保障短板的重点任务
保险业要及时对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商业保险建成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柱。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创新养老保险服务。一是参与养老保障体系改革。二是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制定税延保险监管制度,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能尽快落地实施。三是推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扩面。四是加快养老社区发展。
第二,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一是着力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健康产业链整合。二是着力推进税优健康险试点。三是着力发展商业护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