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一是牢牢把握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不改变,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牢牢把握保护好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目标导向。“十三五”期间,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机制,创新更加有效的方式,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牢牢把握持续优化环境的政策取向。一方面,着重优化法治环境。适应行业发展的新需要,推动《保险法》修订。探索建立保险监管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处罚程序。另一方面,着重夯实发展基础。要突出抓好行业风险数据库、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等一批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上海保险交易所的建设发展,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能力和质量
保险业必须努力补齐总体规模偏小的短板,提高供给质量、优化供给结构。
一是推动产品服务创新。要针对社会结构转型、中产阶层崛起和消费习惯变化带来的新需求,大力开发保险新产品、提供新服务。保险必须更好地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保险需求。要围绕当前行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注重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保险业务国际化的趋势,提高保险的国际业务供给能力。
二是支持商业模式升级。商业模式再造升级是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保险机构脱颖而出的重要法宝。比如在财富管理领域,老百姓(49.660, -1.45, -2.84%)(51.110, -0.40, -0.78%)的需求已延伸到投资管理、风险管理、退休计划以及财富传承等多个方面,单一的保险产品已经无法满足,必须要研发设计一揽子的保险解决方案。今后,保险业要深入运用新技术,拉长服务链,提高精准定价能力,提高服务便利性,改进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加快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今后保险业要依靠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商业模式升级。
三是优化保险业务结构。近年来,保险业供给结构不断改善。下一步,我们要大力优化保险供给结构,抓好保险主业,加快发展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此外,还要注重补齐保险供给的短板。我们要继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在巨灾立法、扩大试点、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尽快将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纳入巨灾保险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