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问题深度分析欣泰电气退市
监管层2014年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显然有其制度性考量,笔者亦相信此举原本旨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交易权和合法权益,尽量让投资者通过30个交易日的交易适当减持,降低损失和机会成本。
实际情况未必符合监管意图,*欣泰连续三天的一字跌停板和巨额成交即可反证除上述制度性安排的不合理或存在争议之处。众所周知,在连续一字跌停的行情中,中小投资者不可能顺利出货,这一点无须另行赘述,10%的涨跌幅限制是否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不言而喻。
此外,10%的涨跌幅限制是一种行政安排,不是市场规则,而连续交易30个交易日客观上制造了对赌空间——投资者之间进行对赌,投资者与监管层之间进行对赌。一旦对赌,不公平现象随机产生,因为大资金才是决定*欣泰是否开板及何时开板的唯一因素,中小投资者及中小型资金无法与大资金在同一时间参与交易,永远处于被动和追随地位。
于是,假如*欣泰复牌后不设涨跌幅限制,一次跌到位,是不是就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事实上,连续10个一字跌停板和一次性下跌65%并无本质区别。所不同的是,若连续一字板,部分大机构、大资金会优先出货,而中小投资者必然排到最后;若一次性跌到位,比如开盘直接暴跌40%,中小投资者至少可以和大机构平等的交易。证券法律、法规应该优先保护谁的利益?大机构?中小投资者?
2、“特殊通道”是否存在?
*欣泰连续三天进入龙虎榜,总有一部分资金能够在50万手封单的力压之下出逃,如同新股上市连续一字涨停板期间,总有幸运的资金排队买到新股,享受连板收益。
如果是基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三优原则”的排队,倒也无可厚非。然而,坊间纷传,某些资源强大的机构并不是严格遵守三优原则参与交易,而是通过“特殊通道”实施插队交易,从而在涨停板上更容易买入,在跌停板上更容易卖出。
上述所说的“特殊通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交易终端与交易所的物理距离,任何两台电脑上的交易软件发出交易指令,经由软件所在券商,再到交易所完成交易,都存在先后顺序。理论上,离交易所物理距离越近,电缆设备(光纤等)越先进,便会优先成交。据传,离深交所最近的太平金融大厦金融机构林立,很多私募看上了这个距离优势。另据传闻,徐翔出事之前,曾计划在交易所大楼租一个单位,比太平金融大厦更具距离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