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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大股东清仓式减持 交易所五发问询函仍放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7-09-13 20:01:48

  问题2、本次转让价格的依据与合理性,并说明长安控股采用债务抵消方式完成支付交割的原因;

  问题3、请补充披露本次股份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宝莫股份大股东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过程可谓复杂,尽管整个减持过程中出现了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前董事长夏春良个人所持股份减持受到了一定影响,但其通过协议转让+委托投票权+股权质押、高管辞职、承诺期满后一次性减持等一整套精心设计的减持路线图,朝着“清仓式”减持的终极目标顺利推进。

  有心人从这个减持路线图里看到了减持规则的“漏洞”——表决权委托。在具体实践操作中,也有不少公司采用这一方法达到了股权减持的目的。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现行法律对委托表决权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而法无禁止即可行。也就是说,对于减持受限股份,减持方可通过委托表决权并将所涉股份以质押融资的方式质押给委托方,其实变相实现了股权的提前变现;减持障碍消除后,实现股权过户,受委托方成为股权受让方。

  当然了,这种玩法也不是没有风险。法律人士也表示,表决权委托这种协议约束力并不强,如果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委托和被委托方都存在反悔的可能,那么这个精心设计的绕道减持路线就可能惹出纠纷了。该人士还表示,这种交易往往存在“抽屉协议”问题,一旦在操作中进展不顺利,就容易引发纠纷。

  此外,有些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故意隐瞒在第一次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时即已形成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实,最终也可能东窗事发遭到监管部门查处。从宝莫股份的交易过程来看,买方在第一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就通过委托投票权获得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公司及时披露了这一控制权变化的情况,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所以监管部门几次问询后仍对该交易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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