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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大股东清仓式减持 交易所五发问询函仍放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7-09-13 20:01:48

  根据委托方与吴昊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合计持有的宝莫股份16.11%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昊行使,吴昊从而掌控了上市公司21.69%表决权比例。同时,转让方将该等股份质押给吴昊控制的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意这个名字)。

  那么,剩余的股份如何完成交易呢?

第二步:董监高大面积辞职。

  20161116日,公司董事长夏春良第一个提出辞职,此后几天公司披露收到了包括董事、副董事长吴时军、独立董事高宝玉和王杰祥,监事任根华、刘世雅以及副总经理张扬、周卫东、王锋的辞职报告。这样,这些人就可以在辞职六个月后不再受减持承诺的限制。

  而补任的董监高,如董事长杜斌,尽管是长安集团股东,但是IPO时并不在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不属于IPO时的承诺人员。而根据监管部门规定,董监高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仅限于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并不受影响。因此,杜斌担任董事长也不影响其减持掉通过长安集团间接持有的宝莫股份所有股份。

第三步:六个月后,清仓式减持。

  2017617日,距离夏春良辞职恰好七个月,距离其他高管辞职也超过了六个月的限制。于是,本文开头一幕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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