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大股东清仓式减持 交易所五发问询函仍放行
2016年8月26日,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康乾投资、夏春良与自然人吴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宝莫股份5.58%股权,股权转让价格是14.33元/股(请注意这个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停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8.22元,溢价率74.33%。在当时市场壳资源火爆的行情中,这样的溢价率还可以理解。
再来关注一下转让的比例:此次转让前,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宝莫股份22.32%股份,也就是说,这次,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宝莫股份的22.32%的25%的股权转让给吴昊。
为什么只转了所持股份的25%?因为公司在IPO时就有承诺。夏春良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IPO时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
此时,宝莫股份董事长夏春良、副董事长吴时军,宝莫股份副总经理张扬、王锋、周卫东以及监事任根华、刘世雅都是长安集团股东。同样的,在宝莫股份另一大股东康乾投资的出资人名单中也有宝莫股份高管的身影,包括公司副董事长吴时军、副总经理张扬。
也就是说,公司董监高通过长安集团、康乾投资间接持有宝莫股份股权,按照IPO时的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只能转让25%。这次转让的股份数量已经是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卖出的数量上限了。
那剩余的75%怎么办?这里有个新玩法——表决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