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药监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 19家药房被立案查处
来源:成都食药监 发布时间:2017-06-09 05:54:17
温江汇康大药房1.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购进票据和检验报告。
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为注册执业药师购买社保和发放工资的证明。
3.该企业部分验收合格的药品未及时入库或者上架。
新都区保兴利药店
1.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 在该企业办公室内发现现金账本、多本不同的税票领用簿和多枚不同单位的印章,涉嫌虚构购销渠道。
3. 企业采购的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大邑县同禾药店
1.企业采购、储存的部分注射剂药品未纳入药品计算机系统管理,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税票,涉嫌体外循环购销药品。
2. 该企业连接房间未经GSP认证,现场存放有多个品种药品,存在非法设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