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药监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 19家药房被立案查处
来源:成都食药监 发布时间:2017-06-09 05:54:17
4.该企业处方审核岗位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履行。5.该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郫县永济药房
1.该企业购进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票据,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中药饮片的购进票据,存在从无证处购进中药饮片行为。
3.该企业二楼阁楼未经GSP认证,现场存放有多个品种药品,存在非法设库行为。
4.该企业未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药品。
5.该企业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执行处方审核职责。
6.该企业不合格药品存放不规范。
青白江区鑫泰华大药房
1.该企业未对药品存储、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