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药监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 19家药房被立案查处
来源:成都食药监 发布时间:2017-06-09 05:54:17
5.企业购进的药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按GSP要求进行存放。简阳市三岔镇德源堂药店
1.企业在药品销售等环节未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不能实现所经营的药品可追溯。
2. 企业采购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3.企业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指导药学服务。
4. 企业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时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中药配方销售人员不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金堂县庆仁堂大药房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现场发现该企业存放的“复方甘草片”,该店店长称该药品由其从离职的企业私自带入该企业销售。
3.该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