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100亿地下钱庄曝光 成贪腐赃款洗白工具
犯罪嫌疑人周某:因为那个时候在日本打工的时候,通过地下钱庄,把自己的打工收入汇回国内。离开日本后,周某又去了沙特阿拉伯工作,一个叫王某的人让他把一笔300万美元的工程款汇到国内。
周某: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沙特(阿拉伯)王某,跟他说把这三百万工程款汇入香港帐号之后通知我,然后国内这边就会打人民币给他。
这次牵线搭桥,周某也拿到了一笔12万的好处费,这让周某与谢某走得越来越近,他们分工明确,相互利用,周某和谢某负责招揽业务,然后再找到上家,层层转手,每一手他们都会得到自己的那份好处费。
谢某说,事实上,他也知道做地下钱庄,倒卖外汇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他却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调查时警方向记者透露,这起案件是很典型的跨境汇兑型的地下钱庄案件。
李明照:福清的这起地下钱庄案件,主要涉及到为贪污腐败分子,往境外转移这个赃款。
目前地下钱庄越演越烈,2015年1-10月,全国破获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总数,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的4倍以上,其中20多起重大案件与贪污腐败资金的转移和洗钱有关联。
李明照: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重大的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17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多人,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00多个。
公安机关破获重大的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170多起,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告诉记者,近年来,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涉众等经济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还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一些地下钱庄被利用跨境转移资金,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地下钱庄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
李明照: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这个打击这个地下钱庄的这种犯罪活动,那么银行的监管部门,应该在这个账户的开立、现金的使用等等方面出台一些更好的一些监管政策。那么工商管理部门呢,可能应该在公司的注册方面,加强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种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来开展这个地下钱庄活动。那海关部门呢,要加强对出入境旅客的这种检查,防止有的地下钱庄通过这种携带大额现金出入境的方式进行这个洗钱和转移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