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万达被曝曾行贿唐山工商局领导 致国家损失逾千万
新浪财经讯 10月16日消息,新浪财经今日获得的一份裁决文书显示, 万达与万科的河北省唐山子公司为躲避抽逃出资调查,涉嫌行贿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马爱,致使国家损失1155万元罚款。对于这起案件,万科集团向新浪财经回应称将认真调查,万达集团向新浪财经回复称将严查严办。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冀0203刑初84号》显示,“2011年4、5月份,被告人马爱在担任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伙同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锦莉(另案处理),在办理唐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度企业年检业务过程中,非法收受上述三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30万元后,严重不负责任,未对三公司可能存在的抽逃出资行为进行调查,致使国家损失人民币1155万元罚款。事后,被告人马爱分得好处费人民币15万元。”
案发后,“经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唐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度均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法院判决被告人马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对于上述案件,万科集团相关部门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不行贿是多年来万科一直坚持的经营底线。公司将就该案所涉内容,依照公司制度进行认真调查。”新浪财经联系到出差美国的万达新闻发言人刘明胜,他看到这个报道后表示,集团正在全力核查此事。同时他还表示,万达对行贿零容忍,一定会按公司制度严查严办。
据了解,案发期间,正值唐山万科红郡项目开发阶段。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唐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16年6月以前,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原万科集团执行副总裁、北京万科总经理毛大庆。今年6月14日,由毛大庆变换为现任北京万科副总经理张建新。
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为唐山万达广场的项目公司。该项目项目总占地341亩,规划用地面积21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09万平米,介绍称“唐山市投资最大、档次最高、业态最丰富的标志性商业、商务、生活新中心。”
唐山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为和泓置地集团唐山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