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副董事长自曝家丑:全资子公司管理混乱
7月29日,中毅达公告称,拟以现金支付人民币1.0089亿元收购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建筑)51%股权。陈国中质疑这笔收购的必 要性并于董事会审议时投票反对,“公司自筹资金1亿元收购上河建筑51%股权,却未选择向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提供资金以发展业务。”陈国中如是阐述自己 的反对理由。
在和上市公司产生联系之前,陈国中任厦门中毅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务,一手掌控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事项。其 后,厦门中毅达被置入上市公司,“2014年重组完成后,这些职务被要求辞去,而接任者却完全没有园林苗木行业的从业经验。我也不再负责厦门中毅达的实际 经营业务,这对一个创始人来说,很难接受。”陈国中称。
根据此前各方就《合作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之四》,约定陈国中和陈碰玉对上海中毅达及厦门中毅达的经营管理等事宜不承担责任。“意思是我只是在董事会层面负责战略方针的把握,不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事务。”陈国中解释。
他认为,由于自己对厦门中毅达的实际经营管理并无话语权,曾试图召开董事会也未获积极回应,事实上处于被架空的状态,也导致厦门中毅达走上了下坡路。
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厦门中毅达又恰恰是最重要的子公司,既是公司经营业务实体,也是主要的利润来源。
*ST中毅2014年年报称,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支持下,有多年从事园林经营基础的厦门中毅达,业务将呈几何级增长,增长期望值较大,但事实上,厦门中毅达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被购买方”,其自购买日2014年7月14日至期末实现净利润为亏损66万元。
在2015年年报中,中毅达又介绍公司已形成以上海为总部,厦门中毅达为子公司,江西立成景观为参股公司,福建漳州、广东中山、江西吉安和浙江金华为基 地的跨区域经营格局,并将逐步结合广东深圳、云南昆明成立的子公司平台,在其他地区成立区域运营团队,实现落地式发展,形成跨区域经营发展优势。可实际经 营业绩却是厦门中毅达当年仅实现净利润20.24万元。
2014年,*ST中毅扣非后净利润为-3973.68万元;2015年,中毅达扣非后净利润为-2055.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