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审IPO:信披不到位直接否决 防止带病上会
按照发行部的审核机制,初审会与发审会是可以联动的,之前上初审会两周后可上发审会,但现在初审会上经常发现如下问题,而不得不让企业重新梳理材料,进行二次反馈,真正能够实现上初审会后直接修改材料上会的企业不超过1/3:
(1)制作材料粗糙:审核人员根本看不懂资料, 而不是企业有实质问题;申报材料只根据审计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部分,而行业介绍、公司排名等其他部分皆未更新。
(2)申报材料存在前后矛盾或不一致。
2、在规定明确的情况下,探底线、存在侥幸心理的情况较多
在监管规定明确的情况下,企业和中介机构探底线、存在侥幸心理的情况较多。例如,“审核期间不能引入新股东”为很早的规定。某在审企业在14年引入新股东,其知晓构成实质障碍但仍存在侥幸心理,一直不撤材料,导致企业现在往前走也走不动,不撤不行。若其14年引入新股东时就撤材料,现在排队也已经两年。
还有一些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发行部已处罚了2单。由此特别提示上市公司再融资要在分红完毕后再启动发行程序;IPO企业分红属于重大会后事项,该报告要报告。
3、在会企业30%有问题
发行部进行了初步统计,目前已反馈还未上初审会的企业中,有30%的企业风险较大、材料比较粗糙,存在会计问题(坏账计提明显偏低,研发费用资本化,非经常性损益等)等。上述企业的保荐机构不仅有中小券商,还有大型券商,说明上述问题已成为行业普遍性问题,且主要由于投行未形成有效的项目选择机制。
在今后的审核过程中,发行部若发现企业依然存在今天会上提到的类似问题,会重点问询,并根据情况给予监管措施。对于在审IPO企业的常规抽检,监管机构将逐步减少盲抽,重点抽检风险企业,未来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