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借壳上市遇监管新规:无法从二级市场获低廉配套资金
而经过本次交易完成后,韵达老板聂腾云和陈立英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新海股份总股本为70.12%,聂腾云和陈立英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新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上海罗颉思将成为新海股份的控股股东。
因此,在预案中,新海股份现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黄新华及其配偶孙雪芬、新海塑料实业已各自作出承诺,交易完成后,即自此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复星创富等韵达的中小股东也承诺,所持股份在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且如最新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延长至24个月”,其同意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胜咨询资深产业研究员李婷婷认为,新规对韵达货运上市最直接影响的是无法及时从二级市场获得低廉的配套资金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反而会因为上市重组的财务费用等导致短期经营成本的提高,同时提高公司的资本运作难度。
“由于韵达货运不能获得配套融资的机会,这意味着韵达货运今后要想规避借壳需要四个会计科目同时不触线,财务上操作难度明显加大,而股本这一指标的杀伤力也在加大,增发的新股数很容易触到临界线。”李婷婷说。
李婷婷指出,而且这无疑将提高对韵达货运借壳方的资金实力要求,而资本市场投资者借助配套融资“折价”参与借壳上市的投资途径也被掐断。
“另外,短期内相比于竞争对手而言,韵达货运可能会失去一定的资金顺利完成公司相关战略部署,但是,上市融资只是一个资金获取方式,只要韵达货运的资产足够优质,相信其也可以通过其他资金渠道获得充足的现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李婷婷认为,根据各个快递公司公布的借壳方案,上市之后,各企业仍旧将重点集中于扩大直营比例,扩充产能,包括扩张分拣中心、提高网点的服务能力、更新信息化系统等,从模式来看并没有产生更多亮点,而从服务方面也还没有看到分化的趋势。
“所以,在借壳上市完成后,韵达货运可以通过其他相关再融资方案获取公司所需的发展资金,比如增发股票、配股或者非公开发行股以及发行债券等。此外,韵达货运的原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重组后持有上市公司的比例高达70%左右,这完全给上市后再融资留下空间。”李婷婷表示。
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