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多次违法广告一笔带过 两次遭质疑业绩失真
其中,学术推广费用占比较大。2013年至2017 年 1-6 月,学术推广费分别为2,110.90万元、2,154.83万元、1,906.06万元、4,526.97万元、2,937.00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6.35%、37.23%、31.14%、48.80%、53.75%。2016年,企业的学术推广费高达逾4500万元,是前两年的两倍之多。

招股书显示,由于公司产品需要面向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店等众多客户进行推广,因此学术推广费较高。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学术推广费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由于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影响,公司与华东等地区经销商药品制剂销售采用合作经销模式的占比提升幅度较大,学术推广费增长较快。
公司在对中国经济网记者的回复中称:“由于药品的疗效、质量被医生和患者的认知需要一定的过程,医药企业为实现产品销售需要进行较多的学术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根据国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要求,公司将更多的采用合作经销模式,相较于招商代理模式,在合作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及产品毛利将得到较大提升,但需更多的承担市场开发及学术推广费等终端销售推广费用。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为顺应两票制改革的趋势,公司销售费用呈上升趋势。”
经济观察网:财务数据“打架”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在证监会下发的信息反馈文件中,特别要求九典制药对其前后信息披露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在首次披露招股书时,曾有媒体指出九典制药的招股书与新三板挂牌时的文件存在较大差异,相同时间段多处数据、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出现出入。
随后,九典制药连日工作,将数据回炉重造,先后在2017年1月4日和5日公布了更正公告,同时发布其修改后的2015年度报告和公开转让说明书。在更正公告中,九典制药对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偶发性关联交易等项目进行了更正,也解释了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出现差别的原因。据其所称,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多种多样,如统计误差,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疏忽,又或者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创业板IPO的相关规定的不同等等。
以供应商为例,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曾露脸的上海云江化工有限公司,却在九典制药的2016年招股书中被披露为2013年度第二大供应商。更正公告中,九典制药称原公开转让说明书未披露上海云江化工有限公司系因财务人员统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时,筛选数据操作中,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0的项目被设置为自动隐藏,导致原数据统计采购金额时将其遗漏。
不仅如此,修改的部分还包括股东的学历信息,关联交易的具体价格等细节。而这一系列更正的结果,正是对先前公布的一系列文件改头换面,全部按照最新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改。
对于这个结果,九典制药表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数据及所披露内容进行全面审慎核查而导致本次更正及补充披露所产生的影响深表歉意,而此次修改并不会给投资者带来干扰。”
除了它所更正的内容之外,观察其2016年年报中第一大客户仁和集团的销售金额,在第一部分的“主要客户情况”这一栏显示为1741万元,但是在后所列出详细的购买数据中,仁和集团(招商代理)一栏总计销售了1734万元。对此,九典制药回复称,此差异来源于公司对仁和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