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权式”要约收购频现 A股“游戏规则”显滞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7-07-21 18:42:30
专 家认为,作为一种市场化的交易行为,要约收购并非行政许可事项,与标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无冲突。对此,监管原则应尽快予以明确,即只要要约收购主体不存在资格问题,资金来源没问题,也应按照现行规则享有交易权利,而不能对交易本身设置不合理的前置审查流程。
还有业界人士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突击”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反制要约收购的行为,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规制,防止出现“忽悠式”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