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股民的短视与改革的长远性本身就是矛盾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23 20:04:41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A股上市公司通过定增、配股募集的资金约为2万亿元。而从陆续披露的上市公司分红计划来看,目前已公布的1545家上市公司合计分红金额达到7235.88亿元。事实上,A股市场历来存在重融资轻分红的现象。
对此,刘俊海表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建立,但尚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不理性、甚至失灵的现象。“当契约自由、市场博弈的机制失灵或被强者滥用时,监管者应挺身而出,完善公平交易与自由竞争机制。”
鉴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营利性以及公众投资者分红权具有的公共利益属性,都要求公司应该将回报股东作为第一要务。考虑到目前国内股东水准普遍不高,公司分红动力不足等因素,刘俊海认为应该建立上市公司的强制分红制度。具体而言,当上市公司具有可资分配的税后利润时,应拿出50%以上用于现金分红,除非公司能举证公司具有确保主业发展的重大急迫事由。如果公司亏损,无红可分,应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专项审计,直接追究管理层违反忠诚义务或勤勉义务的民事责任。
“现行《公司法》已明确规定,分红是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监管层不能突破这一底线和要求,只能对上市公司的分红给予积极引导,例如对长期不分红公司的再融资等进行限制。”刘俊海告诉记者,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分红的引导措施一直都有,只是贯彻不够彻底。“如果监管层要在上市公司分红问题上出台具体监管细则和要求,必须以修改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