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毒地案”环保组织败诉 需承担189万元诉讼费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7-06-16 18:44:25
原标题:难以承受的“天价诉讼费”最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准备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以筹集近100万元的诉讼费,每人限捐两元。
2017年1月25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与绿发会败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9.18万元,由两名原告共同负担。
这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第一起社会组织败诉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作为民事诉讼,既然败诉,法院收案件受理费也在常理之中。但与众不同的是,该案承载着许多社会公益组织的期望。有舆论认为,这种“天价诉讼费”已严重超出环保组织的承受能力,将使环保公益组织顾虑增多,不符合新环保法立法的本意。
“募捐活动希望更多公众能关注到环境问题。”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说,“只有发动公众关注环境问题,才有可能解决根本问题。”
189万元诉讼费从何来
2016年4月,500名常州外国语学校在校生疑似因化工厂污染地块中毒,引起舆论关注。2016年4月29日,自然之友向常州市中院递交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材料,绿发会也作为共同原告加入此案,对3家化工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自然之友注册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成立最早的民间环保组织。绿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
2017年1月25日,该案一审判决显示,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9.18万元,由两名原告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