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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6-09-25 18:36:14

  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多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反映,相较于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对人数更多、范围更大的村组干部“微腐败”,惩处起来掣肘颇多,力度也显不足。

  扶贫资金被当成“唐僧肉”

  广西一些受访纪检干部说,他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少村干部认为,申报扶贫领域项目很辛苦,从资金里抽取一些“回扣”理所应当,把扶贫资金当成了“唐僧肉”。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中部地区一国家级贫困县下乡时,有村民反映,2014年,该村以42户村民名义申报了一个茶叶种植的扶贫项目,种植规模为222亩,项目资金44万元,按照政策,75%的资金要分配到户。而经村民实地丈量,项目实际面积不足20亩,且42户村民中还有去世多年之人。同时,发放到村民一卡通的资金第二天就被村里套走,村民每户只拿到200元,项目至今仍未实施。

  据了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在当前扶贫领域是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近年来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主要发生在惠农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补贴、低保发放等领域,有的干部‘雁过拔毛’,贪婪程度令人震惊。”陕西省山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席健康说,全县有86项惠民补贴,形式上虽然实现了“一卡通”,但在申报环节仍存在漏洞。犯罪分子往往采取虚列名单、偷刻印章、复印村民身份证、冒领等方式,或在申请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犯罪形式也更加隐蔽。

  西部地区一设区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查办当地的一起案件,一国家级贫困县申请了100万元资金为一个村修桥,经各级干部层层截留,最后真正用于工程的竟然只剩下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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