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使用新核算方法一季度GDP总量增加1.3%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统计局网站消息,7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就此,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国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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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答记者问全文:
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
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就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答记者问
7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就此,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接受了《中国信息报》专访。
问:为什么要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
答: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是新国际标准的重要修订内容之一。我国实施这一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研发支出快速增长,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传统的核算方法对研发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反映得不够充分。新的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由原来作为中间消耗,修订作为固定资本形成,体现了研发成果所具有的固定资产的本质属性,即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活动中不断得到使用,持续发挥作用。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要求“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2016年5月30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国家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以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反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效果,体现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而激励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