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使用新核算方法一季度GDP总量增加1.3%
改革后,由于历年的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对GDP增速的影响较小。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GDP增速提高0.04个百分点。
(3)对GDP结构的影响。
改革后,我国产业结构有所变化。如2015年,我国三次产业比例由原来的9.0:40.5:50.5,修订为8.9:40.9:50.2,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略有提高,第一、第三产业占比略有下降。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由原来的33.8%修订为34.3%。
改革后,GDP最终使用结构有所变化。如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减少766亿元,资本形成总额增加9564亿元;而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1.6%、45.0%和3.4%,分别比改革前变化-0.77、0.82和-0.04个百分点。
问:请问此次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今年上半年GDP核算有什么影响?
答: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国各年GDP总量有所增加。由于各个季度均有研发活动,因此每个季度GDP总量都相应有所增加。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我们已对1992年1季度至2016年1季度的GDP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从今年1季度的修订结果看,GDP总量增加1.3%左右。2季度我们将继续使用新的核算方法。
从增长速度看,由于研发支出增长速度比GDP增长速度相对快一些,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理论上GDP增长速度将有所上调。但是,由于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很小,研发支出与GDP的增速差异并不大,因此其对GDP增速的影响十分有限。从2016年1季度GDP增速变化情况看,因核算方法改革增速变化幅度只有0.04%左右。
问:国家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地区层面怎么办?
答:目前,我国GDP核算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即各省(区、市)的GDP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这次推出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暂在国家层面实施。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开展地区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问题研究。主要思路是,以国家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为基础,结合地区研发支出基础数据的实际情况,制定地区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在地区层面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有的基础数据还不够支撑,难度较大,因此还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