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化:有村干部出门比排场形成糊涂债
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探索进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交易。根据规定,其收益分配,如果是农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复垦,扣除复垦成本后,净收益全部返还农村,按照85∶15的比例支付给复垦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用地的,扣除复垦成本后,剩余价款全部划归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主要用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云阳县黄石村山坪塘近年来改造了20多口塘库,政府平均每口投入6.5万元,村级配套1.5万元,村里之所以出得起钱,就是靠“地票”交易。村支部书记范光志说,从2012年以来,村里搞了20多亩宅基地复垦,获得40多万元收入,其中大部分资金就用于这样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造。
加快改革,增强政策倾斜
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结合重庆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要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就要继续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量化改革试点,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依法界定集体资金、资源、资产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采取拍卖、租赁、置业、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
同时,应尽快制定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经营的扶持政策。鉴于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发展基础较差,加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了本应由财政负担的维持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和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的职责,政府财政应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可以安排专项资金,整合各部门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机械购置等,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以及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