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就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答记者问
最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的意义、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新标准等问题,采访了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
记者:此次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鲜祖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划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分类,目前国际上涉及经济活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联合国统计司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这项标准是生产性经济活动的国际基准分类,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是2006年发布的ISIC修订本第4版。ISIC按照生产要素的投入、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产出特点及产出用途等因素,将经济活动划分为21个门类,88个大类、238个中类和419个小类,是按照国际可比的标准化方法开展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重要工具。二是欧盟统计局建立的欧盟产业分类体系(NACE),目前采用的是2006年修订发布的NACE2.0版本,包含21个门类,88个大类,272个中类,615个小类。三是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联合建立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该分类将经济活动划分为5个层次,前四层为统一分类,第五层为三个国家各自设定的细分类。现行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每5年修订一次,最新的2017年版分类中包含20个门类、99个大类、312个中类、713个小类,美国的细类106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