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国家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9-30 14:35:53
(三)总体稳定,部分调整。鉴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适用广泛,为尽可能确保各方面统计与核算数据基本稳定,此次修订拟在不改变原行业分类基本结构和划分原则的基础上,主要对部分行业中类、小类进行细化、增补、调整或删减。
(四)国际接轨,满足可比。在划分原则、分类单位、归类方法等方面,保持与国际标准接轨,与联合国《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修订本第4版)》基本一致,并可转换;同时,制定新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和2011年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转换方案,以实现新行业分类与2011年版行业分类,以及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对照可比。
记者: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鲜祖德:新行业分类共有20个门类、97个大类、473个中类、1380个小类。与2011年版比较,门类没有变化,大类增加了1个,中类增加了41个,小类增加了286个。其中,为体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主要增加以下行业类别:
农、林、牧、渔业门类中的种子种苗培育活动、畜牧良种繁殖活动、畜禽粪污处理活动;
采矿业门类中的海洋石油开采;
制造业门类中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特种玻璃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车整车制造、高铁车组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