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7-08-06 16:20:00
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注册登记,并且在每年的5月31日前报送上述尽职调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获得这些信息后,将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举例来说,比如有个人早年在香港一家银行存了一千万美金。此前这笔钱内地是不知道的,但CRS实施之后,因为他是内地人、在内地居住,属于内地税收居民,涉税信息须传回内地。
这家银行通过计算机筛查,会发现他是用港澳通行证开户的,会给其账户打上海外税务居民识别标记,把账户信息与其他非居民的账户信息汇总后交给香港税务局。明年9月,香港税务局会把它传给内地税务机关,以跟内地互换香港客户的信息。
2、与国际接轨
外国人在海外藏资产是为了避开高达40%的遗产税;中国人则更多是为了资产保值、子女留学,或隐藏来历不明的财产。
作为国际税务从业人员,科林曾分别在瑞士、避税岛以及伦敦工作,多年来专职研究CRS。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刚刚在国内引起关注的CRS在英国等地从2014年就开始了。
国际上最早做这件事的是美国。2010年,美国颁布《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内收入局报告美国税收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账户的信息,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接收来源于美国的特定收入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所得税。
据科林解释,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等欧洲国家与美国签订这个协议之后,觉得这个制度好,希望也可以搞一个类似的多边模式,“欧盟国家都赞成这么干,所以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搞了个全球版的统一报告准则,就是CRS,比FATCA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