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规:门缝塞广告最高可罚5万元
从事组织旅游的经营者,应当与旅游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协助旅游消费者购买相关个人保险。旅游合同应当就旅游行程安排(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食宿标准、娱乐标准等)、旅游价格、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签订合同后,消费者发生疾病等不能出游的情形,双方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经营者承办宴庆等活动时,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服务。
从事演出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演出的演员、内容、时间与广告宣传相符。因经营者的原因,确需变更演出的演员、内容、时间的,经营者应当在原定演出时间3日前以公告方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要求退票的,按照原价退票并赔偿损失。其他商业性文娱、体育活动的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也适用该规定。
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对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条款、退保退费条款、重复保险的含义等给予投保人当面明确提示。没有明确提示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退学要求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教育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虚假的教育培训成果、就业保证等诱导消费者;安排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培训授课;教育培训场所、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终止学业。
消费争议可通过5种途径解决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双方和解、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五种途径解决。
消费者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的,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