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僵局:地价房价高涨 资源大量闲置
柔性身段与理性思维:
合法化绝大多数人民的活动
庆幸的是,深圳的决策层在对以上两元结构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后果做出研判后,通过各种灵活的行政管理措施,把场所的合法性与活动的合法性区分开来,努力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和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
现存的深圳二元土地结构,其实已经包含着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有条件承认、从旧不从新、允许按现状完善历史手续、局部合法化处理合法外行为等诸多积极因素。国土管理部门城市更新、统建楼征收等政策以及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对“违法建筑”的管理实践,都打破了合法与“合法外”的绝对对立,体现了合作与包容的思路以及尊重历史、尊重市场、尊重契约的原则,在实施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深圳一讲起违章建筑来都是天文数字”,但宝安管理局消防支队与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实验室对城中村历史遗留建筑的火灾案例展开的合作研究显示,“宝安的火灾发生频率跟上海、杭州或全国同等行政级别的城市相比,没有显著的区别”。课题组发现,无论是村民自建的高楼还是体量庞大的统建楼,一般都有专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成危楼的概率极低。宝安区的统建楼盘中闽花园作为“违法建筑”被政府收购时,政府曾雇用专业的鉴定公司对楼房质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建筑完全满足安全指标与正常使用的要求。那么这些冲着市场而来的“违法建筑”究竟伤害了谁?“到底是什么‘法’,把一半的土地、建筑、人口排除在外?”“城中村的居民楼不可能不管,就像孩子生下来了,你不可能把它掐死,掐死是不人道的,你只有把它纳入监管”。课题组认为,这些做法的共同特点都是从承认现状出发,按照“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最低要求解决业务上的问题,让具有“存在合理性”的做法合法化。这恰恰可以作为新一轮深圳土改的基本思路,那就是“尽最大可能把绝大多数人民对他人与公众无害的经济活动纳入合法化的空间”。而逐步承认那些不损害他人的市场自发行为,将其合法化并纳入到“法内世界”,一定是多方共赢且增进社会福利的,这也正是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路径。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有理想的经验主义
2016年5月25日,深圳进一步启动以“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核心原则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图解决土地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与资本化配置。用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的话来说:“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抉择。”深圳土地制度改革不仅具有区域性意义,还具有为全国其他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破解困局、寻觅出路的全局性意义。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是去保护市场自发的秩序,而不是把它们推到‘非法’的世界里面去”。或然、应然与实然之间的连接,就应该是“从行得通的经验里提炼政策元素”,就应该是“能尽最大努力把绝大多数人民的经济活动纳入其中”的“合法框架”,这才是真正在价值、规范、体系、程序上都堪称合理的善法、良法。这才是能落到实处的公众利益,而非某一阶层、群体、个人的利益所对应的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