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维特公司涉嫌骗补千万 暴露项目管理体制漏洞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4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柳州市维特印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南国今报》及其所属的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侵害名誉权案,引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柳州市多个部门的高度重视。此案起因是《南国今报》在2015年6月刊发连续报道,披露柳州市维特印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精柔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精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维特公司、精柔公司和精工公司,三家公司实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法定代表人皆为曹杨)涉嫌利用申请项目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目前,广西和柳州的科技、财政和工信等多个部门正在就此开展调查。企业涉嫌骗补案暴露出科技项目管理,特别是项目结题验收和资助资金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诸多漏洞。被曝骗补千万元,企业起诉媒体2015年6月,广西媒体《南国今报》刊发连续报道称,柳州市精柔公司、维特公司使用伪造的《验收报告》,申请十余个项目,共计骗取国家上千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包括5个柳州市科技局项目,3个广西科技厅项目和两个财政部项目。报道说,从2002年至2010年,维特、精柔、精工3家公司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以及自治区、柳州市两级工信委和科技部门获得18个立项,除被自治区工信委叫停的“层叠式柔性版印刷制造及相关产品建设”项目没有支付1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外,上述三家公司共获得财政补助资金1438万元,其中还包括含维特公司购买柳州市阳和工业园区54亩土地,获得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资金487万元。广西科技厅调查发现,曹杨实际控制的维特、精柔、精工三家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控层叠式特种柔性印刷机”和广西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层叠式特种柔性高速印刷机自动控制系统开发”、“高速多色柔性版印刷机研发及产业化示范”的《验收报告》编号同为D06-WT0079,均系伪造;此外,这3个项目的验收材料中的3份用户意见证明材料系伪造。因此,该厅决定撤销两个广西区级科技项目的验收结论,宣布验收证书无效,并责成涉事企业于2016年1月5日前全额退回财政补助经费50万元。因另外一个涉嫌验收材料造假的项目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涉及财政补助50万元),因此该厅向科技部报告该项目验收时存在的问题,由科技部处理。柳州市科技局也作出回应,将上述5个被举报的、由该局委托给维特等3家企业的项目中止,收回260万元科技补助资金。此外,该局曾主管维特等3家公司承担项目的承办人、原柳州市科技局副科长邓书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柳北区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进一步调查。对此,维特等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杨向记者表示:“我们公司没有发生造假的事情,媒体对我们(骗取补助)的报道拿不出证据。”今年12月,曹杨以公司名义将报道该事件的媒体以侵害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100万元人民币。12月24日,广西柳北区法院认为此案涉及国家秘密,有证据需当庭质证,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庭审结束后,曹杨向媒体表示,自己从2009年起便不再担任柳州精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法人。曹杨还表示,《南国今报》报道引述的举报人系其公司前员工,因与公司发生矛盾,遂自己伪造了项目《检验报告》向有关部门举报。事实上,柳州市科技局已基本认定上述5个项目未完成,准备撤销项目,追回科技资金,但维特等三家公司坚持这5个项目已经完结,合同已经履行。因此,从2015年12月下旬开始,柳州市科技局正邀请印刷行业专家、法律和财务顾问开展第三方调查。但柳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上述5个项目起止时间为2002~2006年,年代久远,取证困难,导致“调查成了一笔糊涂账,很多当事人都说不清楚,企业也不配合,档案也很难查阅”。假材料为何能轻易通过项目验收广西科技厅认定,维特等三家公司承担的“层叠式特种柔性高速印刷机自动控制系统开发”等3个项目在通过科技项目验收时使用的《验收报告》和用户意见证明材料为伪造。那么,这些伪造的假材料为何能够轻易地通过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柳州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科长金永平表示,科技项目验收时一般由项目管理负责人(一般是科技局各科室人员)组织专家组开展验收,而柳州市科技局当时对接、管理维特等3家公司科技项目的负责人正是此次被检察机关拘留、调查的邓书伟。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赵彦超表示,邓书伟因涉嫌玩忽职守已被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按照现在的管理模式和手段,我们没有办法,或者说很难主动发现项目或者验收材料造假。”广西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调研员徐发农表示,伪造的项目材料之所以能轻易通过验收,主要是因为科技项目验收环节存在实际操作和制度上的漏洞。据他介绍,目前广西科技厅所查实验收材料造假的3个项目采取的都是会议验收的方式,本应组织专家前往现场检测、查验,但由于科技部门的项目管理人员对不同专业领域了解有限,决定是否前往现场检测、查验的并不是科技部门,而是负责验收的第三方专家。“专家认为提供的材料够了,一般就不用去现场查看、检测了”。项目实际验收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更多的源于制度规定上的模糊不清。徐发农表示,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中对项目现场查验并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只要求‘项目需要进行产品现场检验、测定的,要到现场去检验’,但没有说清楚什么情况下要去,只有这一句话,讲得很笼统”。项目管理制度上的语焉不详,给实际的项目管理带来了很多疑惑和漏洞,前往现场查验、测定的要求往往也变成了一纸空文。柳州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杨吉奎表示,在很多时候只要企业提供了设备购买票据、产品销售记录、用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并且附有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认证材料,参与项目验收审议的专家往往就不会到现场查看、测试。此外,广西科技厅在开展调查后还发现项目验收管理制度存在一些漏洞:一是《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性材料的原件;二是没有建立关联性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