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丈夫房子被卖纠纷引法律难题 还能要回来吗?
门诊问题:
房屋经过公证被卖,还能要回来吗?
门诊专家:
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 孟强
湖南大学助理教授 黎楚文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邢嘉然
专家观点:
◇构成表见代理的,买方可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即使还没办过户登记,买方也可要求履行合同,从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受让方只是善意地认为与其交易的人有代理权,并未在谁对房屋享有处分权上产生误认,这属于善意地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而不是善意地相信无处分权的人有处分权的情形,故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如果司机冒充黄有龙进行了公证,根据相关规定,公证处负有过错责任。黄有龙可依据该规定追究公证处的侵权责任。
一处豪宅,被司机冒充本人卖了?日前,影视明星赵薇的丈夫黄有龙以被冒充为由拒绝腾房,被买家诉诸法院。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黎楚文、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嘉然等专家学者,对案中涉及的房屋经过公证被卖,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公证委托卖房引发纷争
据媒体报道,武某2014年签订购买房屋合同、支付了1500余万元,将赵薇丈夫黄有龙的一套房屋买下并进行了过户,此后房屋始终无法腾退交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有龙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然而,黄有龙一方向法院表示,该房并非黄有龙卖出,而是其司机违法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卖出,黄有龙对卖房并不知情,就此事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冒名者也已接受警方讯问并供述了案件事实,案件已经立案。
据武某代理律师表示,在房屋交易前,与武某处理委托交易事宜的受委托人靳某曾出示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为房屋产权人黄有龙的委托人。
因刑事案件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如果真是司机冒充黄有龙进行公证、委托他人卖房,那么争议中的房产应归谁所有?这起纠纷如何处理才能定分止争?
是否有权处分与买卖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