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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凸显短板:三少三多 三轻三重



来源:半月谈  发布时间:
  实现自觉尽责,根本上需加强制度建设。当前问责案件,尤其行政问责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是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和群众信访,往往是就事论事的“事后惩戒”性问责,缺乏源头解决问题的办法。应注重在问责工作中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寻找问题解决的治本之策,完善“事前预警”和“事中督促”,这样才能进一步凸显问责的本质和意义。
  实现自觉尽责,应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在问责工作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宽严适度,不能让该担责的干部免责,也不能让干事的干部“背锅”。事实上,当前的问责力度还远远不够,一些问责效果只是“雨过地皮湿”,这成为基层问责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和各地问责制度也在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如出台容错免责机制,提出“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制定环保量化问责规定,使环保问责更具可操作性;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相关制度,打通最后一公里等。
  路漫漫其修远兮。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将全面从严治党列为重要篇章,提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有力的问责让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实现自觉尽责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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