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诈”:老人690万元房子被一千元卖掉 还背上百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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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觉得公证处能有什么问题?这些人就利用了老人的这种信任,没仔细看合同内容,把房子委托给了一位非亲非故的陌生人,导致失去房产。”武婕分析道。南都记者了解到,这类针对老年人房产的骗局,早在2009年就时有发生,“套路”意味明显:通过“高收益”理财项目吸引老人关注,没钱就抵押房产借钱,利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机,诱导老人签订《委托书》,然后再伺机将房子卖掉获益。
“公证环节应该是在老人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但这类案子里,老人虽然在委托书上签了字,但他们真的完全明白这些文书背后的意义了么?他们如果真正知道签字的后果,他们还会放心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么?”一位法律人士质问。
(文中陈女士、吴女士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