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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两次绍兴议和前后的府州折氏与麟府路



来源:折家将博客  发布时间:
  表一:参考文献:《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伪齐录》
 
  可以看出,表中所列入金之人,有“僭号称帝”者,有主动叛降者,有不遗余力侵宋者,总之都与金关系密切,为宋所不容;而表中所列归宋者都属被迫降金,且在金(伪齐)对宋作战中并不见有活跃表现,这批人在入宋后也都得到优容。因此,金朝在迁徙官吏将领时,应是以忠诚度和与金朝关系亲密程度作为选择标准。折可求在靖康之变时率众勤王,力战不支而降金,其降金后亦不见在宋金(伪齐)战争中有突出表现,与僭号称帝的刘豫,积极侵宋的李成、孔彦舟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赵彬、关师古情况相似,因而应是由于上述原因没有入金。
  就在宋金展开谈判,金朝准备割让地土并开始转移官僚及系官钱物之时,折可求竟为完颜撒离喝酖杀。《系年要录》卷一二二载:
  刘豫之未废也,伪麟府路经略使折可求因事至云中,左监军撒离喝密谕以废豫立可求之意。及是左副元帅鲁王昌有割地归朝廷之议,撒离喝恐可求失望生变,因其来见,置酒酖之。可求归,卒于路。
  折可求之死不见于《会编》,亦不见于《金史》,《系年要录》此条乃据张汇《金虏节要》及《两国编年》修入,为宋人记载之史源。这个记载亦有很多吊诡之处:伪齐被废前后折可求为何几次往返府州与云中,他同撒离喝商议的内容是什么?府州折可求既是被迫降金,又没有在宋金战争中有突出功绩,撒离喝为何力主以折可求代刘豫?折可求虽在麟府路有深厚的根基,但以其实力,如何生变?
  受史料所限,关于前两个问题,我们很难找到答案,《金虏节要》与《两国编年》是否对此有臆造,也未可知。但折可求暴毙当为事实,是则其为金人所谋害的可能性最大,因而第三个问题可做进一步之探讨:“(陕西)五路原系张中孚、张中彦、慕容洧之徒为帅……然皆久据一方,虏亦难令”陕西这几路大帅实力均在折可求之上,撒离喝对他们都置之不管,又怎么可能担心折可求失望生变而杀之?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完颜撒离喝毒杀折可求,绝非害怕折可求生变,而另有其他原因。这就涉及到宋金议和及交割陕西之际南宋、金、西夏三方错综复杂的关系与博弈,将在第三节详论。
  折可求于绍兴八年末死后,宋金于当年底达成绍兴第一次议和,金于绍兴九年正月至三月期间,将陕西、河南地还予南宋。而西夏乃乘宋金交割陕西之际攻陷府州。此事亦不见于《会编》及《金史》,《系年要录》卷一二七载:
  是春,夏人乘折可求之丧陷府州。
  《系年要录》对西夏攻克府州之记载十分简略,时间亦只能确定在绍兴九年春,而不未系以月日,盖府州地处极边,而其时宋金正在交割地土,均无暇顾及此地,故而未有留下详细记载。《宋史》对此事之记载与《系年要录》同,应是以《系年要录》为本。晚近所出之《西夏书事》对此事之记载略详:
  三月,攻府州,取之。
  建炎中,府州守将折可求以城降金。撒离喝许废刘豫立之,及豫废,和议成,割河南陕西归中国,府州在陕西属中。撒离喝恐可求失望生变,假会饮酖杀之,乾顺知府州无主,遣兵乘间取其城。
  吴广成将折可求之死系于绍兴九年三月,并无所本。此时金已将包括府州在内的陕西六路归还南宋,因此夏人陷府州与金朝无涉;宋朝在绍兴九年三月接收陕西,而夏人攻陷府州并未引起与南宋之冲突。是以绍兴九年三月当是西夏攻陷府州的时间下限。吴广成又明确指出夏主李乾顺乃是知悉折可求之死后方才乘虚而入,当本自《系年要录》“夏人乘折可求之丧”一语。是则折可求之死的消息当传播甚广,甚至及于西夏境内。综上,折可求之死促成西夏出兵府州,是基本成立的,西夏出兵府州的时间应在绍兴九年初至绍兴九年三月。
  折可求之死造成府州无主,西夏陷府州又使鲜卑族裔府州折氏失去了立足的根基,折氏后人被迫转徙。宋金史料对折氏后人之转徙,又有抵牾之处。《系年要录》卷一二七载:
  可求子彦文挈家依金左副元帅鲁国王昌于大同府。后金人命彦文知代州。
  又《五台山瑞应记》记有折彦文赴五台山一事,文本写成于金皇统元年(即南宋绍兴十一年)六月,并称呼折彦文为“雁门史君”。按五台属代州界,雁门亦为代州郡号,是则折彦文在绍兴十一年知代州,而《系年要录》或本自《五台山瑞应记》。
  据《五台山瑞应记》及《系年要录》,西夏攻陷府州后,折氏后人入金,其转徙的路线应是自府州至大同再至代州。而《金史》卷一二八《张奕传》载:
  晋宁军报夏人侵界,诏奕往征之。奕至境上,按籍各归所侵土,还奏曰:“折氏世守麟府,以抗夏人。本朝有其地遂以与夏。夏人夷折氏坟垅而戮其尸,折氏怨入骨髓而不得报也。今复使守晋宁,故激怒夏人使为鼠侵,而条上其罪,苟欲开边衅以雪私雠耳。独可徙折氏他郡,则夏人自安。”朝廷从之,遂移折氏守青州。
  《西夏书事》卷三五似以《金史·张奕传》为本,而有更详之记载:
  (南宋绍兴十二年)夏六月,金晋宁军守折彦文侵府州。
  河东折氏世守麟府以抗夏。及可求降金死,乾顺袭据府州,夷折氏坟陇,戮其尸。折氏怨之入骨已。金使可求折彦文守晋宁,欲挑隙,遣兵入府州境大掠,据宁边砦。州兵逐之不退。
  秋八月,攻金晋宁军。
  仁孝闻折氏报怨,遣兵攻晋宁。彦文不出战,拒守二十日,夏兵不能克,取通秦堡而还。
  冬十月,金使来归侵地。
  折彦文以夏兵掠地罪闻,金主命太原尹张奕按视之。奕言:折氏与夏国世仇,故开边隙以报之耳。请徙折氏他郡,则夏自安。金主命彦文移守青州,遣使谕夏国,令各归侵土,谨守疆场。仁孝从之。
  《金史》和晚出之《西夏书事》并不见有折氏出逃大同及代州之记载。据二书,则折氏转徙至晋宁军(其地在府州之南不远,亦属麟府路),又转青州。有观点结合《系年要录》、《金史》,认为折氏后人或先入大同,迁代州,再返回麟府路知晋宁军,最后改知青州。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但如果折彦文入金,则又存在五个疑问:第一,金人杀折可求,折氏后人与金人同样有不共戴天之仇。又西夏入侵府州时,金已割陕西予南宋,折彦文为何不南下晋宁军投奔南宋,而选择渡黄河投奔有杀父之仇的金人?第二,西夏攻府州,夷平折氏坟茔,折氏后人对西夏恨入骨髓。金朝既知折氏与西夏世仇,又不愿为折氏与西夏的世仇埋单,为何将折彦文迁回地处金夏边界的晋宁军,任其滋生事端?第三,《金史》此条有“本朝有其地遂以予夏”,但史实是“夏人陷府州”,那么《金史》此条该如何解释?第四,《金史》此条有“复使(折彦文)守晋宁”之语,似乎折彦文有守晋宁军之经历。但史料并无折彦文曾知晋宁军之记载,夏人陷府州时折彦文亦是自府州出逃,那么“复使”该作何解?第五,折彦文东渡黄河入金一说如果成立,则其在两三年间辗转府州、大同、代州、晋宁军、青州五地,迁移是否太过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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