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陷振隆特产IPO造假 内控有硬伤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时间:2016-09-24 22:27:00
实际上,在业内看来,信达证券、中德证券等相关处罚案例,无一不体现了监管向中介机构不断趋严的态势。
“信达证券和中德证券这两个案件一个是上市前,一个是上市后,虽然业务种类不同,但监管层均判定为中介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均未造成过于严重的后果。这种举轻以明重的处罚,对建立公平、诚信、有序的金融证券市场秩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将产生巨大的作用,也显示了监管层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信心。”王勇提及,从近年来的修法活动来看,除了《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6月17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示将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国家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会更加法治化。
而上述提及的,信达证券机构本身未被“顶格”处罚,但保代却被开了双重“顶格罚单”,这一判例逻辑值得分析。
“从对保荐代表人的‘顶格处罚’来看,监管层着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对实际操盘手和直接主管人实施重罚,从根本上杜绝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蔓延。”王勇提及。
今年以来,大量中介机构均体会到监管在不断收紧,有从业人员直言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不少投行员工甚至萌生退意。而这样的执政逻辑显然不会就此打住。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承做’,中介机构以前比拼得更多的是‘承揽’。监管收紧后,承做的服务实力会慢慢成为竞争的关键,其服务的项目质量会更进一步体现在整体竞争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