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陷振隆特产IPO造假 内控有硬伤
陷振隆特产IPO造假 信达证券内控有硬伤
罗辑
由于保荐的辽宁振隆IPO项目存在财务造假,证监会日前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和两名保荐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信达证券的核查工作未勤勉尽责。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该处罚下达之前,市场人士多猜测信达证券或不会受到严厉追究,因其已然主动撤回了该项目并未对市场造成较多不良影响,同时农业项目确实存在核查难点。
监管层的顶格处罚也敲响了中介机构的警钟。有投行、会计等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及,“这一监管思路是在向中介机构、主办人直接‘问责’。”
未勤勉尽责
究竟在辽宁振隆案中,信达证券存在怎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了上述处罚?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信达证券存在三方面的“未审慎核查”。最大一处是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核查上。
其中,未对出口销售收入进行独立函证程序;未向海关等机构确定销售真实性、走访发行人境外客户时,频率(2012~2014年间未实地访谈)和走访量(仅8家、共占外销收入的四成)不够充分,且未调取销售合同等相关凭证,未聘请第三方翻译;访谈记录的制作程序上未取得境外客户确认签字,销售数量和金额是回国后根据财务资料补充。
同时,信达证券还存在未审慎核查振隆特产生产情况,其中对振隆特产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出仁率逐年上升、副料异常减少、用电量异常等情况未能保持足够关注;存货方面,也存在未审慎核查的情况,如未实地抽盘大额存货,部分存货未纳入盘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