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车辆受限新规 多地协会计划联名上书
然而这并不能打消行业人士的担忧——如果按照《新规》,从法律意义上说很大部分集装箱卡车仍然是超出规定限制的,仍然可能遭到查扣罚款等处罚。
为此大连道路运输协会、营口集装箱物流协会、深圳物流行业协会、厦门现代物流业商会、福州港口协会、厦门集装箱运输协会和泰州集装箱运输协会计划联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意见,认为《新规》与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背,希望能解决这一问题。不过截至23日发稿,记者尚未看到这份文件,无法确认其诉求的具体依据。
一个普遍的反对理由是,《新规》出台之前已经有大量的集装箱卡车依照此前的规定完成上牌,并保证了交税和保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规定,这已经符合了上路的标准。
为了避免新规影响货运企业的运营,蔡远游建议,规定的执行应该“新旧有别”,除了私自改装车辆外,在新规实施前合法合规上牌的车辆都应该被允许继续使用,新规对车辆尺寸和载重的新限制应该适用于新规实施后的车辆。此外《新规》生效后,蔡远游认为需要在车辆出厂和上牌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才能从源头控制车辆尺寸载重超限的问题。
不过有物流行业人士指出,交通部的《新规》出台也是为了刹住愈演愈烈的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是对要求提升道路安全的回应。
事实上,有部分物流公司也正是因为车辆的载重受到严格限制才提出提高运价作为应对。这一类超重车辆应该正是交通部《新规》希望着重治理的对象。
不过在具体的标准制定上,《新规》是否充分吸收了行业实际,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沟通。蔡远游指出,集卡运输很普遍的双拖(指同一辆货车加上挂车同时拉两个20英尺的小柜,与40英尺集装箱运量相当)按照《新规》的标准这类做法也会超限,面临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