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车辆受限新规 多地协会计划联名上书
集装箱运输车辆“受限”交通部道路新规 多地协会计划联名上书
肖夏
本报记者 肖夏 上海报道
交通部意在整治道路货运安全的新规给集装箱卡车运输行业带来不小的尴尬。
9月21日开始,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下称《新规》)正式实施。按照这份文件,任何货运运输车辆只要出现“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车货总宽2.55米以及最大载重超过49吨”当中的任一情形,就将被视为超限,将根据情况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多种处罚。
然而按照上述标准,大批集装箱卡车都将面临被扣被罚的风险——运输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的集装箱卡车大部分都将超出规定的40米限高,运输53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也都将超出18米限长,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至少几十万集装箱车辆的运输将受到影响。
《新规》实施后,全国各地的道路执法机关都加强了执法,一些地方还提出了专项执法行动。面对前所未有的治理力度,部分集卡车队开始提出拆分订单或者停止接受超限的货柜,一些地区的部分物流公司也已经决定要提高收费,甚至有消息称煤炭运输价格应声上涨。
对此集装箱运输车辆业内也出现广泛担忧。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集装箱运输分会副秘书长蔡远游9月23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协会赞成主管部门严格治理货车超载超重的行动,但认为相关部门制定新规时应该结合行业实际,针对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尺寸限制需要单独考虑。
记者了解到,大连、营口、深圳、厦门、福州等地的八家集运协会计划联名向国务院递交意见。
记者9月23日多次试图联系专门负责此事的交通部路网处,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