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钻研上市公司反举牌方法论
本报记者 韩一奇 北京报道
在“资产荒”的形势下,货币资本寻求出路的意愿变得更加激进,“野蛮人”敲门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面对着“野蛮人”敲门,上市公司审慎分析着敲门背后的目的,夺取控制权、财务投资还是为了体现话语权。“野蛮人”敲门时代的来临,资本与资本开始正面碰撞,目前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采用了什么方法来阻挡“野蛮人”呢?
控制权保卫策略
\*ST新梅(7.670, 0.00, 0.00%)(600732.SH)状告“野蛮人”是上市公司状告野蛮人的第一例。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后,2016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大股东兴盛集团全部诉请。不过,兴盛集团今年7月选择上诉。
回顾这场纠纷,起始于2015年2月,*ST新梅原大股东兴盛集团将“开南系”告上法庭.兴盛集团认为,王斌忠因为在买入股份过程中隐瞒了一致行动人,举牌过程不合法,因此要求限制举牌方股东权利。
陷入股权争夺的莫高股份(13.800, 0.35, 2.60%)(600543.SH)目前也卷入了官司,只不过这一次大股东选择将上市公司告上法庭。2016年5月,莫高股份年度股东大会上,举牌方金陵控股方面提名的3名董事候选人均获得一致通过,反而上市公司上届董事会提出的6名候选人中有3人落选。
随着7月的一纸诉状,莫高股份大股东成为原告,上市公司董事长成为被告,举牌方成为第三人。大股东请求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撤销莫高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大股东的理由同样是5位公司股东,也即案件第三人涉嫌一致行动。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