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钻研上市公司反举牌方法论
8月26日,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设置控制权条款的约定,需要遵循法规规定,不得通过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合法权利,证监会若发现违法违规都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暂缓、取消或重新修订。
但在此前,包括雅化集团(7.010, -0.01, -0.14%)(002497.SZ),廊坊发展(28.900,0.06, 0.21%)(600149.SH),伊利股份(16.350, -0.12, -0.73%)(600887.SH),苏州高新(9.950, 0.09, 0.91%)(600736.SH)在内的众多公司都意图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对公司章程等制度改动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对“金色降落伞”和“驱鲨剂”等反恶意收购策略的体现。
例如雅化集团在8月26日宣布暂缓修订之前,雅化集团此前修订内容显示,在发生公司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任何董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无故被提前终止或解除职务,公司应按其在公司任职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10倍给付一次性赔偿金。
上述措施即为“金色降落伞”策略,使得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公司管理人员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解职都将获得巨额补偿金。
此外,雅化集团提出,收购方增持3%需报告并暂停收购。并且增加“在发生公司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如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等条件。上述措施即为“驱鲨剂”策略,大幅增加了举牌方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难度。
“基因问题”引发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