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老总:若王石赢得万科之争 资本市场法制需推倒重来
根据万科公司独立董事华生的披露,万科停牌时并没有明确的重组方案与意向,并且明知宝能系资金有持仓时间成本,实施了单方面停牌的策略,采取“关门打狗、逼死宝能”的方式。王石因虚假事项欺骗停牌,对公司所有股东构成了极大的伤害。
2016年1月6日,万科公司董事会采取“内外有别”的差异化方式(违背公司法的“同股同权”原则),将万科H股在香港联交所复牌交易,而将万科A股继续停牌。
(2)王石挑战《公司法》。
王石作为万科公司的董事长(职业经理人),他竟然公开指责万科公司的某个股东是否有资格购买万科公司的股票!这是王石对《公司法》的恣意挑战!
2016年7月19日,万科向监管层递交《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万科称宝能系公司钜盛华用于举牌万科的9个资管计划存在违规。
万科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竟然举报自己的第一大股东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是自“股份制公司制度”在英国诞生以来没有的新鲜事。即使宝能系存在问题,也不应该由万科去报。
2016年6月26日,宝能系作为超过持有10%股权的股东,提请万科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罢免万科公司全部董事与监事。2016年7月3日万科发布公告,董事会于7月1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王石为核心的董事会给股东行使权力设置了重重障碍。这是董事会对《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力进行公然挑战,天下哪有万科这样的董事会?恐怕只有王石做得出来。
违背万科公司第一大股东宝能系与第二大股东华润集团的意愿,董事会拼命推进万科公司与深圳地铁公司、黑石公司的重组。王石明知持有万科公司40%股权的两大股东不会同意这两个资产重组方案,他却偏偏极力推进这两项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