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信息披露涉嫌重大遗漏 七大疑问待解
就此来看,王石薪酬是否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万科披露缺位。
涉嫌重大遗漏之四:高比例提取盈余公积,减少现金分红
据媒体报道,万科疑似采取了财务调节手法,大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从而使得“可分配利润”基数变低,从而大幅减少股东现金分红数。从万科2015年的财报发现,万科的“盈余公积”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非常大,远超其它同类地产类上市公司。
万 科总股本为110.52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80.69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54%;绿地控股总股本为121.68亿元,其盈余公积为32.54 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7%;保利地产(9.110, 0.20, 2.24%)总股本为107.57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1.51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0%;华夏幸福(25.020, 0.06, 0.24%)总股本为 26.46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73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37%;金地集团(10.570, 0.05, 0.48%)总股本为45亿元,其盈余公积为16.88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 38%;中粮地产(9.770, 0.12, 1.24%)总股本为18.14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26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51%。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 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按照国家的法律或 行政规章,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在计提了 “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任意盈余公积”计提的依据是企业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