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股份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谁能为一汽解锁
一汽股份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一场没有赢家的“公投”
■本报记者 翟亚男 北京报道
6月27日,当万科的股东大会被万众瞩目之际,一汽轿车(10.830, -0.05, -0.46%)(000800.SZ)2015年度股东大会也如期召开。作为此次股东大会的焦点,第12项议案即“一汽轿车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在当天的股东投票中,未获通过。在大股东一汽股东回避表决下,一汽延期承诺议案仅获得288.2万股赞同,反对2.39亿股,弃权388万股。对此,一汽轿车方面表示,会和大股东沟通,而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不会撤销,会继续执行,但并没有提出实际的解决方案。
“虽然该议案被否决,但其实这件事并没有真正的赢家。”在国泰君安(17.680, -0.11,-0.62%)证券公司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张欣看来,只有一汽股份内部的问题得到了真正解决,才是对股民真正有益,“一切都应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
低温发酵
从6月3日一汽股份发布延期3年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告后,二十几天里一汽股份相继接到了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的关注函。而比监管部门的关注函更为抢眼的,是此前第一时间对一汽股份喊话的明曜投资提交的一份颇有分量的临时议案。
该议案内容显示,如果第12项议案(《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没有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由于一汽股份在原承诺期限内履行承诺几无可能,则一汽轿车董事会应当在保留全部法律权利的前提下,在本次股东大会闭会后10日内,通知并公告要求一汽股份在180日内向一汽轿车提出解决同业竞争的完整方案并在合理期限内(最多不超过90日)完成。如果上述要求未能在公告后10日内获得一汽股份的同意,则一汽轿车董事会应当在此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就一汽股份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履行承诺而给一汽轿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