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造富神话:5年1000万变1000亿 正面对决监管层
除了在新三板市场,九鼎与监管层发生的一连串“融资创新”与“监管围堵”事件之外,在主板市场,九鼎投资还通过收购A股上市公司中江地产后的“重大资产重组”,与监管层展开了近乎面对面的“规则博弈”。
2015年7月中江地产公告称,将向大股东九鼎投资等对象定向增发股票,以收购投资管理等行业资产,并于9月23日宣布以9.1亿元现金购买九鼎旗下PE业务的经营主体昆吾九鼎100%股权。
收购完成后,九鼎投资顺利将旗下PE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并于12月22日将中江地产更名为九鼎投资,原新三板挂牌的九鼎投资则更名为“九鼎集团”,成为A股上市公司九鼎投资的控股股东。
收购昆吾九鼎的同时,中江地产向九鼎、拉萨昆吾和中江定增1号等对象增发12亿股并募集资金120亿元,用于九鼎旗下基金出资及“小巨人”计划。
定增方案公告之后,中江地产股价直线上涨,在16个涨停板推动下一举升至77.58元/股的高位。
这一番被业内人士称为“游刃于监管边缘”的资本腾挪,迅速引来了监管层的强力反弹:2016年1月29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出措辞强硬的审查反馈意见,质疑九鼎投资先现金收购大股东资产,再向大股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之举“是否存在规避监管的情形”;同时要求说明大股东向上市公司增资并注入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九鼎投资则在2016年2月22日发布公告,对监管层质疑做出回复。回复中认为,九鼎投资对大股东的资产购买与股份增发虽然“同时筹划、同时审议”,但“互为独立、分步实施”,因此不购成“规避监管”,而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需求。
同时九鼎投资在回复中承认,九鼎投资120亿定增资金来源,“主要是九鼎集团2015年11月在新三板定向增发募集的资金”。这意味着新三板的九鼎集团将其定增所募集的百亿资金连同PE业务一起注入A股上市的九鼎投资,自身变成了一家以投资收购为“主营业务”的“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