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斥7400亿理财:一边还在再融资 被指不务正业
“买理财产品并不代表上市公司有钱,很多公司买的理财都是几天或者几个月的,钱有可能来自募集闲置资金,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通过资管计划等渠道从二级市场募集来的‘自有资金’。上市公司买的理财产品越多,其实心理是要让外界觉得其‘不缺钱’,然后更方便开展日后的业务。”上海某中型私募基金总经理对《投资者报》记者透露。
“像新湖中宝,这一年来经常在市场上通过各种手段融资,其实是缺钱的,但它的理财产品规模大得足以让大家认为它很有钱。”上述私募人士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尤其是信托及资管计划,以及通过多层嵌套参与到合作伙伴的资本运作,这类资金流向二级市场并不在少数。
“理财产品相当于一个资金池,通过层层运作,加了杠杆之后,很有可能最后的目的是通过做市值的方式在二级市场抬高股价,自家公司不能拉高自己的股价,便与合作伙伴交换角色,当然这中间会设置层层复杂的看似不相关的关联方,以逃避监管层的追查。”上述人士透露。
事实上,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亦关注到此问题。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解释在货币资金余额、理财产品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办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不过,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又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松开了一道口子。该文件表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放宽资金用途,上市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如固定收益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然而,原本为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松开的口子,在经济下行期却日益成为上市公司的生财之道。
事实上,去年底再融资方案的反馈意见中,监管均表达了对于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注。上市公司若存在大量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需要充分说明再融资募资的合理性以及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