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开天价罚单:朱康军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5亿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20:00:39
证监会认为,朱康军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表明其具有明显的操纵意图,且其涉案行为均服务于其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这一不法目的。为此,朱康军在听证阶段提出的辩解理由缺乏证据支持,也与证监会已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本文原题为《高压严打操纵市场 证监会对朱康军股票操纵案罚没逾5亿元》)
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康军)
〔2017〕39号
当事人:朱康军,男,1968年11月出生,住址:浙江省仙居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朱康军要求申辩和听证。我会依法举行听证,听取了朱康军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的事实如下:
一、朱康军实际控制49个他人账户的情况
2013年初至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具体包括:(1)方正证券(8.420, 0.04, 0.48%)广州兴盛路证券营业部“陈某明”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2)东莞证券杭州丹枫路证券营业部“杭州锦亮实业有限公司”“柯某勇”“祝某华”普通账户;(3)浙商证券仙居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仙居县正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柯某军”普通账户;(4)华西证券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账户;(5)方正证券杭州中河中路证券营业部“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账户;(6)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