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二度被立案调查 保荐项目再遭连坐
该“忽悠式”重组案被严惩,表明重大资产重组正迎来全方位、全链条地加强监管。2017年,随着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持续推进,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料将持续加强,对中介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背景
2016年以来,中介机构违法案件受到监管层面重点打击。兴业证券(7.790, -0.04,-0.51%)、信达证券、中德证券、中投证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机构因在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业务中未勤勉尽责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监管方面表示,将切实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执法力度,全方位督促中介机构承担起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发挥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
4、案例警示:“看门人”角色不可懈怠
中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案
2016年2月,云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案违法线索。经查,在沈机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昆明机床股份过程中,昆明机床、沈机集团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协议生效条件和特殊条款,紫光卓远未完整披露协议的生效条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沈机集团、紫光卓远未按照规定披露沈机集团回购昆明机床资产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聘请的财务顾问,为自己撰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声明,未勤勉尽责,导致未发现紫光卓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已对中德证券作出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处罚。本案的依法查处与公开,对推动证券服务机构与人员归位尽责,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