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稀土遭疯狂盗采 团伙流窜作案 国土监管者不作为
稀土矿产资源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也是战略性保护物资。然而,在海南省琼中县,一年发生3起盗采稀土大案。尽管案件已破获,部分盗采者已受到法律惩罚,但其中问题值得深思——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部门有没有及时探明稀土矿藏位置并重点保护起来?为何有人大肆盗采稀土矿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稀土被誉为“新材料之母”,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自动化、装备制造、光学、电子信息、核工业、航空航天等国际最前沿高技术领域,是珍贵的战略资源。
随着我国加紧控制和管理稀土开采和开发,稀土价格不断攀升,吸引一些人铤而走险私采盗挖稀土矿,造成国家战略储备资源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继2016年8月2日海南首例特大非法开采国家战略资源稀土案12人团伙当庭宣判后,另外一起同样发生于琼中县中平镇的特大盗采稀土矿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同时,还有一江西籍盗采稀土团伙成员在五指山市尚未动工便被警方抓获。
稀土作为国家稀缺的战略资源,为何频遭盗采?海南对稀土矿资源的管理存在哪些漏洞和盲点?从省里到县里的矿产、国土等职能部门有无采取相关的保护和监管措施?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解答。
一年破获三起盗采稀土大案
2015年年底,海南省当地媒体曝光琼中县大山里稀土被疯狂盗采。对此,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作出重要批示:“请省公安厅协助琼中破案,包括保护伞,依法进行处置。结果媒体曝光,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