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稀土遭疯狂盗采 团伙流窜作案 国土监管者不作为
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取而代之的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严重。
“不仅仅是稀土资源,公众关注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保资源问题突出,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未进入司法程序,多以行政处罚处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单靠查扣生产设备、罚款等手段,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这样容易陷入重复作案的恶性循环之中。对非法开采活动的监管涉及环保、公安、工商、林业等部门,各相关职能单位一定要加强形成联动长效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矿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南方的稀土矿区,盗采1吨稀土矿的直接成本只有3万元左右,加上各种打点费用也就6万元到8万元左右,而企业合法生产的成本每吨在15万元以上,因此盗采稀土的利润很高。
有业内人士认为,开一个稀土矿的投资大约一两百万元,成本较低,执法队伍拆掉矿上的水管、工棚,矿主往往只要一夜时间便能重起炉灶;砸毁机器,马上又能再买一个回来重新开工。
联动监管铲除黑色利益链
“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环境资源应该是重点保护对象。非法开采稀土往往伴随着环境污染,而且往往是不可逆的。”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雁磊表示,非法开采,不履行任何社会责任,不承担任何风险,其开采使用的硫酸铵等化学物品,不经处理排放,必然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王雁磊建议,为了守护海南的青山绿水,保护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稀土,海南应当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及时出台严格管控措施,铲除黑色利益链,强化监管、巡查和案件举报制度,强化稀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稀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预防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非法开采稀土案发生之后,我们立刻在全县10个乡镇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就将打击一起。”琼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土部门将结合遥感卫星加大监控力度,确保山里一旦出现大动作采挖行径,能第一时间发现。
同时,琼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还将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实行矿产监察执法网格化,设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管理,将监管延伸到基层农村,农村发现类似案件,可以迅速向县里汇报。为确保矿产资源安全,还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性。
王雁磊建议,海南省各市县还应当建立由工信部门牵头,国土资源、公安、环境保护、林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的监管机制,增强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强化对稀土非法开采、分离、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稀土资源健康有序开发和利用。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表示,杜绝非法开采稀土,必须坚决铲除黑色利益链。公安、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同时严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办矿、暗中支持稀土盗采等行为。应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加强稀土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